雷洁琼
雷洁琼,女,出生于广州市,祖籍广东台山,大江镇河木村委会(原拱桥村委会)锦龙村人。1913年,雷洁琼七岁时考入广东省立女子师范学校小学部。家风校风的熏陶,使她从小就大量阅读中国古典文学和外国翻译著作,沐浴在新文化的氛围中。1924年,19岁的她飘洋过海赴美国留学,获取美国南加州大学社会学硕士学位。1931年回国后,她受聘到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任教,以后历任江西中正大学、上海东吴大学教授,并兼任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华东大学、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教授。1946年重返燕京大学任教。1952年起,任北京政法学院副教务长兼教授。
在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年代里,雷洁琼是闻名遐迩的民主斗士之一。1935年,“一二·九”学生运动爆发,燕京大学学生走上北平街头,举行反对日本侵略者的示威游行。雷洁琼是燕京大学唯一参加这次游行的女教师。1937年“七七”事变后,她毅然离开讲台,到江西参加抗日救亡工作和妇女运动,举办妇女干部训练班,培训各地妇女干部,深入到县乡发动群众参加抗日,此外,在雷洁琼的主持下,还创办了《江西妇女》周刊、《江西妇女)月刊、《农村妇女》月刊以及《妇女组训丛书》等。这位女教授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江西妇女和各界人士的尊重和赞扬。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权向解放区发动全面军事进攻,全国掀起反对内战、争取和平与民主的浪潮。1946年6月23日,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组成赴京和平请愿团,41岁的雷洁琼是请愿团最年轻的代表。代表团到达南京下关车站时,遭到法西斯暴徒的残暴殴打,雷洁琼也身负重伤。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六·二三”下关惨案。勇士们的鲜血进一步唤醒了全国人民。
在缔造和建设新中国的大业中,雷洁琼更是贡献良多。1949年6月,她在北京出席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参与起草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1949年10月1 日,她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了开国大典。新中国成立后,她先后担任过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北京市副市长,全国妇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七和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
雷洁琼为新中国的教育事业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她不仅在长期担任的中国多所大学的教授职位上亲自教书育人,更以战略的思考推动着中国教育的法制化进程。她先后参与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国家大法的制定,并奔波于大江南北检查执法情况。
从1985年到1993 年,雷洁琼出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作为国家领导人和著名法学家,她为两个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殚精竭虑。在那个永载中华民族史册的日子,雷洁琼有幸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一员,以91岁高龄飞抵香港出席政权交接仪式,亲历这一民族盛事、世纪庆典。当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五楼大会堂隆重举行,江泽民主席庄严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这位世纪老人不禁心潮澎湃,感慨万千,眼睛里噙满了热泪……
2011年1月9日,雷洁琼在北京因病逝世,享年106岁。但她传奇的一生以及所做出的杰出贡献,必将成为后世楷模,为万人景仰!